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科技大学的委托,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暨绿色低碳智慧校园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大学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暨绿色低碳智慧校园建设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XXMZ-20230704
3、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4、服务范围:社会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其中节水投资不少于3200万元、节电投资不少于1600万元,用于对采购人全校水电管网、水电计量、智能化信息平台管控等设施设备实施新建、改造和升级;负责采购人全校(主校区和昭潭书院)的水电日常运行运维管理,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实现学校用水用电量的显著下降:2024年度~2027年度,人均年用水量须达到《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 388-2020)高校用水定额通用值85m3/(人·年);2028年度~服务期满,人均年量用水进一步达到先进值标准45m3/(人·年);2024年度~服务期满,人均年用电量达到湖南省教育机构能耗定额(DB43/T 2229—2021)规定的约束值918kWh/(人·年)。
5、服务地点:湖南科技大学全校(包括主校区和昭潭书院)。
6、资金来源:中标经营者自筹。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整包 |
湖南科技大学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暨绿色低碳智慧校园建设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不超过12+3年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5.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
5.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3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中标后交由其他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完成项目内容的,需提供项目完成质量承诺函,项目方案交采购人审核,且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到 12:00,下午2:30 到 5:30 (北京时间,下同) 持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近六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上①-⑥项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4、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请投标单位以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交至采购人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保证在开标前一天17:00足额到指定账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综合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将付款凭证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保证金。
户名:湖南科技大学
账号:1904030309024955055
开户行:工行湘潭科大支行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科技大学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南科技大学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联系人:虢老师
电 话:0731-5829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联系人:周恒、王艳
电 话:0731-58563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