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科技大学的委托,对湖南科技大学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科技大学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代理编号: DXZB-20210105
三、招标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预算金额:45万元
六、项目概况:湖南科技大学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详情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有长株潭范围内垃圾填埋场准倒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000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账户拨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退还时将以“保证金凭证”为依据进行退还。
保证金汇至: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湘潭市书院路支行
银 行账 号:5924 7300 5625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年在本公司(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获取校内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6、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按中标金额*0.9%收取。
7、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hnust.edu.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南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hnust.edu.cn/)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科技大学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联系人:虢老师
电话:0731-582901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区D栋1707房
联系人: 陈丽娟
电话:0731-58390160
十四、其他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